大石桥行政审批局关于大石桥市兴华镁矿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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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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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石桥市兴华镁矿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1.2万吨滑板砖及1.3万吨水口砖建设项目 |
大石桥市永安镇 |
大石桥市兴华镁矿有限公司 |
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石桥市兴华镁矿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1.2万吨滑板砖及1.3万吨水口砖建设项目位于大石桥市永安镇,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和厂房,新增全自动液压机4台、半自动摩擦压力机1台、混砂机4台、雷蒙机1台、颚式破碎机4台、对辊破碎机4台、筛动机4台、钻铣机床1台、磨床机5台、切砖机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烘干工序依托现有项目8台电烘干窑(将烘干窑工序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对原有项目电烘干窑增加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环保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年设计产能约为低碳无碳不烧砖4.5万吨、滑板砖1.2万吨、水口砖1.3万吨。 |
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新建企业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排放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烘干工序排放的酚类和甲醛污染物浓度和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混料工序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磨砖、切砖工序产生的砖屑、落地灰、废布袋等。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废砖、除尘灰、砖屑、落地粉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带走,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混料工序产生的酚醛树脂废周转桶定期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