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重质氧化镁化工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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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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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2004年~2005年内完成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化工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该标准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上海松江县金星化工厂参加起草,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
二. 产品概况
1. 产品性质
分子式:MgO
分子量:40.30
重质氧化镁性质:白色或米黄色粉末,不溶于水和乙醇,在空气中能逐渐吸收二氧化碳和水分生成碳酸镁复盐。在热水中能部分水化生成氢氧化镁。重质氧化镁与氯化镁溶液拌和,易胶凝硬化生成镁氧水泥。重质氧化镁随生产条件的不同,其活性有较大区别,在800℃~900℃下煅烧成的重质氧化镁有较大活性。
2 . 产品用途
重质氧化镁:在磁性材料行业用于采色电视机偏转线圈和其它铁氧体磁性材料,钢球抛光行业做抛光剂,电器行业做酚醛树脂原料,染料行业作对氨基苯酚的生产辅料,在玻璃、陶瓷、工业催化剂、环保行业也有应用。可作为镁盐生产的基本原料,可制造人造化学地板,人造大理石,防火防热板,防火管,隔音板,还可作耐火材料,镁氧水泥和氧化镁陶瓷等。 3. 生产工艺 3.1 菱镁矿煅烧法 将精选菱镁矿(MgCO3)在煅烧炉中煅烧,可制得各种活性的重质氧化镁。
3.2 轻质氧化镁重烧法
将用海水石灰法或其他化学方法制得的轻质氧化镁用卤水为原料,利用碳酸氢铵或碳化氨水生产轻质氧化镁。卤水经净化后和碳铵进行复分解反应1~4h,生成碳酸镁沉淀。用去离子水洗涤沉淀后,将碳酸镁进行干燥煅烧到800℃~900℃得到轻质氧化镁。
三. 编制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3.1 编制原则
3.1.1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1.2 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3.1.3 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3.1.4 符合用户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对外贸易。
3.2 编制依据
3.2.1 国内外标准指标对比表(见附表1);
3.2.2 国内外标准试验方法对比表(见附表2);
3.2.3 国内生产厂质量月报;
3.2.4 编制过程中的验证数据。
四. 国内外标准对比及制标设想
1 关于采用国外先进国家标准
目前未收集到国外标准,只收集到邢台市鹏飞镁盐厂重质氧化镁企业标准(冀Q/XPZM
07-1996),我国化工行业标准为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
由于未收集到相应的国外标准,因此在原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企业标准进行修订。
2 指标的确定
2.1 指标项目和级别的确定
原行业标准与冀Q/XPZM
07-1996重质氧化镁指标项目设置的基本一致,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指标项目和级别不变。
2.2 指标参数的的确定
2.2.1 氧化镁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镁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90.0%、85.0%;Ⅱ类二个等级分别规定为93.0%、90.0%;企业标准中氧化镁含量三个等级分别为95.0%、93.0%、90.0%,随着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也相应提高,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镁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95.0%、93.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2 氧化钙含量
原行业标准氧化钙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1.5%、2.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氧化钙含量二个级别调整为1.0%、1.5%;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3 盐酸不溶物含量
原行业标准盐酸不溶物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2.0%、4.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二个级别调整为0.6%、1.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4 三氧化二铁含量
原行业标准三氧化二铁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2.5%、3.0%;Ⅱ类未作规定。根据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Ⅰ类产品的二个级别调整为1.5%、2.0%;Ⅱ类产品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5 灼烧失量
原行业标准灼烧失量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3.0%、5.0%;Ⅱ类二个等级分别规定为3.5%、4.0%。基本满足用户使用,因此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
2.2.6 筛余物含量
原行业标准通过125μm试验筛的筛余物含量Ⅰ类二个级别为0.5%、0.5%;Ⅱ类二个等级分别规定为0.5%、0.5%。基本满足用户使用,因此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Ⅱ类未作规定。
2.2.7 密度
原行业标准密度指标只有Ⅱ类一等品做了规定,设置为3.30~3.43。基本满足用户使用,因此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Ⅱ类未作规定。
2.2.8 凝固时间
原行业标准凝固时间分为两个指标,一个是初凝时间,只有Ⅱ类二个级别做了规定,设置为40min、40min;另一个为终凝时间,只有Ⅱ类二个级别做了规定,设置为4.0h、8.0h。基本满足用户使用,因此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Ⅱ类未作规定。
2.2.9 抗折强度
原行业标准抗折强度只有Ⅱ类一级品做了规定,设置为10MPa。基本满足用户使用,因此本次修订保持原行业标准不变Ⅱ类未作规定。
2.3 试验方法的确定
收集到的各企业标准均为指标,未收集到相关的试验方法,HG/T
2679—1995工业重质氧化镁试验方法见附表2。
2.3.1 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原行业标准氧化镁含量测定采用EDTA络合滴定法,以三乙醇胺做掩蔽剂,pH为10时,铬黑T为指示剂用0.02mol/LEDTA络合滴定,先测出镁钙合量,再减去钙含量。行业标准所使用的方法为测定镁含量最为常用的试验方法,测定结果准确,本次测定仍使用该方法。
2.3.2 氧化钙含量的测定
原行业标准氧化钙含量测定采用EDTA络合滴定法,以三乙醇胺做掩蔽剂,pH大于12时,钙羧酸指示剂,用0.02mol/LEDTA络合滴定。该方法测定钙含量结果准确,操作方便,本次测定仍使用该方法。
2.3.3 盐酸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原行业标准盐酸不溶物测定方法为:称取5g试样,加盐酸溶解后,过滤,洗涤,残渣于850℃~900℃灼烧至恒重。该方法为测定盐酸不溶物的常用方法,因此本次修订仍保持原方法不变。
2.3.4 三氧化二铁含量的测定
我国行业标准使用邻菲?啉分光光度法,是国际标准及我国国家标准测铁含量的通用方法,该方法测定结果准确可靠。因此本次修订仍保持该方法不变。
2.3.5 灼烧失量的测定
我国行业标准规定称量1g试样,在850℃~900℃灼烧至恒重。我国标准规定的温度区间较窄,操作条件更容易被重复,因此本次修订仍保持原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不变。
2.3.6 筛余物含量的测定
我国行业标准为在试验筛中,使用软毛刷将一定量样品筛分,筛分至无样品漏下时,称量筛余物的质量,计算求出筛余物的含量。本次修订仍保持该方法不变。
2.3.7 密度
我国行业标准中使用国家标准GB/T4472《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中规定的比重瓶法。本次修订仍保持该方法不变。
2.3.8 凝固时间的测定
我国行业标准规定使用水泥凝结测定仪进行测定,称取15g试样,加入氯化镁溶液,均匀拌和后置于水泥凝结测定仪上,规定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0.5~1.0)mm时所需时间为初凝时间,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不超过1.0mm时所需时间为终凝时间。本次修订仍保持该方法不变.
2.3.9 抗折强度的测定
我国行业标准规定使用置于陶瓷抗折强度测定机进行测定,称取15g试样,加入氯化镁溶液,均匀拌和,于(28±3) ℃下放置24h,置于陶瓷抗折强度测定机上测定。本次修订仍保持该方法不变。
2.4 包装的确定
各企业的包装基本上都使用两层包装方式,内衬聚乙烯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规格有10Kg,20Kg,40Kg。个别企业使用了吨包装方式。各企业在包装上都执行原行业标准中的规定,本次修订仍保持原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包装方式。
五 水平分析
本标准在原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生产和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其中Ⅰ类产品氧化镁含量、氧化钙含量、盐酸不溶物含量、三氧化二铁含量与原标准相比提高了指标要求,试验方法为经典、常用的分析方法,测定结果可靠。综上所述本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镁质胶凝材料用原料(JC/T449-2000)
按轻烧氧化镁化学万分及其配制的镁质胶凝材料的物理性能将产品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
轻烧氧化镁质量要求
在同一编号的轻烧氧化镁中,应具有一样的颜色,不允许有杂质和结块的现象。化学成分、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工业氯化镁
外观质量:
工业氯化镁为淡黄色至浅棕色固体。同一批量应具有一样的颜色,并且没有潮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