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近日全面启动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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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划(2020-2022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近日全面启动。从10月下旬开始,各督察组将陆续对本溪、丹东、阜新、辽阳、盘锦、葫芦岛等6个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开展专项督察,实现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为做好本次督察进驻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在沈阳组织举办了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动员培训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有关同志为督察组全体人员进行了督察业务知识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同志先后对督察程序与要求、督察方法、问题表述、典型案例以及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进行了讲解。
各督察组全体成员,以及省督察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